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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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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11-11 10:10:04
来源:
郑州市旅游局
作者:
浏览:
次 |
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我市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市旅游安全形势发展形势较为稳定。但随着冬季到来,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对旅游交通的不利影响凸显,旅游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近期部分行业接连发生的安全事故,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有效预防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年度安全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入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1】49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通知》(郑办网【2011】19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4日至30日
二、 排查重点
1、对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情况进行排查。
2、对景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对旅行社旅游安全提示,安全用车情况进行排查。
三、排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主检查、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检查、市旅游局抽查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各单位要将这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作为打好年底攻坚战和确保年度安全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统筹安排。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方案,迅速深入地展开旅游安全排查治理活动。
2、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在开展隐患排查时,要从责任和制度的落实、重点场所和关键设备存在的隐患、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旅游企业在自查时,要对各个部位、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平时未检查到位的部位,要认真进行排查,不留死角。
3、强化整改,注重实效。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登记造册,并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不配合检查整改的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及时上报。
4、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旅游安全大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排查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切实把这次大排查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市旅游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排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等导致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本次大排查活动实行周报制,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每周五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排查情况,于12月4日前上报排查总结。
联系人:耿 杨
电 话:67188013
传 真:0371-6718803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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