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目的
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确立了“旅游强市”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高郑州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展示郑州旅游的独特魅力,让更多、更广的人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认识郑州旅游、关注郑州旅游,来郑州旅游,推动我市旅游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郑州市旅游局组织了郑州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公开征集活动。
二、征集活动基本内容
1、征集内容
(1)郑州旅游主题口号
(2)郑州旅游形象标识
2、征集对象:海内外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3、应征作品要求
作品要充分反映郑州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视听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1)主题口号作品:主题鲜明、文字简练、韵味传神、朗朗上口、方便传播,最好中英文对照。
(2)形象标识作品: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富有艺术感染力、视觉冲击力和时尚活力。
(3)主题口号与形象标识最好相互呼应。欢迎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整体设计。
(4)纸质稿件均按A4纸规格,主题口号二号黑体打印,形象标识彩色打印,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形象标识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每份投稿需有设计和创意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5)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三、应征作品投稿方式
1、投稿者应提供纸质稿件各3份和电子文稿。专业团队可附专案。
2、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郑州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郑州旅游资讯网下载:http:// www.zzta.net),签署著作权确认书,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纸质稿件请在信封处注明“郑州旅游主题口号征集”或“郑州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字样。邮寄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370号郑州市旅游局 郑州市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办公室收,邮编:450007
联系电话:0371—67887822 联系人:杨军 朱娜
4、电子稿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文件名请注“作者姓名+主题口号”或“作者姓名+形象标识”。
5、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起止时间
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20日止(以投递当地邮戳为准)。
五、评选方式
1、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分别选出20个入围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在主流媒体上公示,并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选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主题口号与形象标识采用奖各1名,优秀奖各10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奖励办法
1、郑州旅游主题口号、形象标识采用奖各1名,奖金各10万元,郑州旅游主题口号、形象标识优秀奖各10名,奖金各1000元(并列获奖者奖金平分,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2、主办方对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参与20个入围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评选的社会公众,委托媒体以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参与评选奖200名,每人奖励郑州黄河风景名胜区、巩义康百万庄园、郑州绿博园、芭迪动漫体验馆门票一套。
3、所有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3、投稿作品均需通过邮寄形式送达(不接受来访投稿),投稿内容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时间为先后次序,邮戳时间相同的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未按应征作品要求和投稿方式投稿的作品,不予以参评。
4、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选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主题口号与形象标识采用奖各1名,如无符合要求作品,此奖项可空缺。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6、活动组织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的口号和标识作品,活动组织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7、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8、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八、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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