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与韩国晋州市两地间的旅游交流与合作,2011年10月28日上午,郑州市旅游局党组书记龙同胜在应TPO(亚太城市旅游振兴机构)邀请赴韩国釜山参加“2011年第七届釜山烟花大会”期间,专程前往友好城市晋州市进行访问。龙书记会见了晋州市文化观光局的领导,并与观光局同仁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与座谈。
晋州市文化观光局局长首先对龙书记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他说,郑州市与晋州市互为友好合作城市关系,为加强两地的旅游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郑州市与晋州市都是历史文化名城,在旅游资源上有相似之处,希望今后两地在文化旅游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双方文化旅游的发展。同时,还重点谈到了晋州市旅游业发展基本情况,尤其谈到了近几年晋州市通过成功举办“流灯节”为当地带来的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龙书记对晋州市文化观光局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转交了郑州市代市长吴天君致晋州市长的问候信,并向对方赠送了“郑商瓷”工艺品、“好想你”红枣等礼物。他认为,晋州市 “流灯节”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大大促进了晋州市旅游业的发展,拉长了旅游业的产业链条,推动了当地的旅游经济,同时,还大幅提升了晋州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他表示,郑州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拥有众多人文和自然景观,郑州的旅游市场应该对晋州游客有着一定的吸引力。
经过深入广泛地交流,双方就以下几点达成共识:一、旅游业的繁荣发展一定要以举办大型节庆活动为载体,要把举办大型活动作为宣传旅游、推动旅游发展的有力抓手。二、两地应在互为友好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旅游合作;在做好文化交流的同时,广泛加强旅游方面的交流合作,对同质的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深度开发。三、要建立长期有效的旅游合作机制,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激发两地旅游企业合作互惠的积极性,通过推进旅游企业的合作,达到互为旅游目的地的目标,真正实现两地旅游业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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